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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光伏发电项目文物环境评估报告获国家文物局批准

时间:2017-08-17    袁林君  字体:   

光伏选址位置

具茨山岩画——双排12孔


河南省太阳能资源丰富,是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较为理想的地区。森源禹州梨园沟1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在禹州市境内,部分位于禹州具茨山岩画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要求,需要提供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2016年11月受许昌森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承接禹州光伏发电项目文物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评估报告对拟建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营的各个阶段提出相应要求,力求确保禹州具茨山岩画的价值及其历史信息得到保护和传承。

禹州光伏发电项目文物环境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先后通过了禹州市文物局和河南省文物局的审核,并按照各级部门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17年6月30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